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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核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
市場監管總局2022年第16號公告《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核準規則》(TSG Z7002—2022,以下稱新《檢測機構核準規則》)和《特種設備型式試驗機構核準規則》(TSG Z7004—2011)第1號修改單發布實施。內容如下:
一、過渡期安排
1.新核準要求實施后的申請。2.原核準證書的延期。3.電梯檢測核準的過渡。4.原核準證書的換證、增項與變更。5.已經受理的核準申請。
二、檢測機構核準有關事項
1.相控陣超聲檢測(PA)項目。2.已持證檢測機構的資源條件。3.電梯檢測機構核準。4.安全閥校驗報告審批人員。
三、其他事項
1.型式試驗人員要求。2.檢驗師申請要求。
信息來源:市監總局網
創建時間:2022-0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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